大学考研分数(大学考研分数线)




大学考研分数,大学考研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录取过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

学校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具体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请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https://www.nwupl.edu.cn/info/iList.jsp?cat_id=11686)通知,根据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按时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我校复试工作预计于3月底至4月初进行,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前的相关准备。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满分250分。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导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出分数。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专业面试阶段由具有一定外语听力口语水平的专业课教师进行,可不再单独组织。

3.综合面试:6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4.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具体提交方式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一)《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二)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3月27日前须将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证明、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3月27日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六,调剂安排

目前我校非全日制专业有少量调剂名额,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后续通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信息。

七,加分政策

我校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初试加分政策执行,加分后达到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7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科。材料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加

八,录取,体检及信息公开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

(二)按照《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量化总成绩满分计500分(审计、公共管理专业30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

3.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审计、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总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量化总成绩相同的学生以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底录取。如复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相同则安排加试确定排名。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审计、公共管理专业低于9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电子版至研招办邮箱。

(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我校官网上公布。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复试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学院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六)已在调剂系统中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组织进行。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监督,复议

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全程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如有投诉或者申诉,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029-85388834

咨询电话:029-85385134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nwupl.edu.cn/

研招办电子邮箱:yjszsk@163.com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西法大研招

请考生及家长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资料来源:西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曾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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